旅行業責任保險說明

責任保險

意外死亡之賠償

|250萬/人
  • 法規要求投保250萬元。
  • 因應保險公司承保之要件規定,被保險人如未滿15足歲者及滿70足歲者死殘保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50萬元。
  • 依殘廢程度按殘廢等級表比率賠償。

意外殘廢之賠償

|最高250萬元/人
  • 法規要求投保250萬元。
  • 因應保險公司承保之要件規定,被保險人如未滿15足歲者及滿70足歲者死殘保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50萬元。
  • 依殘廢程度按殘廢等級表比率賠償。

意外醫療費用賠償

|最高20萬元/人
  • 旅行社自主提高保額為20萬元
  • 團員就醫所發生之必需且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,需經合格醫院或診所開立證明。

旅行文件遺失重置費用

|最高2,000元/人
  • 旅遊期間內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之意外遺失或遭竊,需重新申請辦理所發生合理之必要費用。
  • 不包括信用卡、旅行支票和現金。

團員家屬前往海外善後處理費用

|10萬元/人
  • 包含食宿、交通、傷者運送等費用。

旅行社處理費用

|10萬元/人
  • 包含食宿、交通、傷者運送等費用。

責任保險附加條款

出發行程延遲費用

額外住宿與旅行費用

|最高2,000元/日|最高20,000元/人
  • 細則參照保險證明書
|最高500元/人|最高3,000元/行程
  • 延遲超過12小時以上,對於最初12小時以及以後連 續每滿12小時之延遲,每一旅遊團員最高500元, 每一旅遊行程最高3,000元之賠償。(限天候因素/旅遊文件遺失/前往機場車輛發生交通意外造成的滯留)

行李遺失賠償責任

|最高7,000元
  • 細則參照保險證明書

國內善後處理費用

  • 家屬善後處理費用:最高50,000元/人
  • 旅行社處理費用:最高50,000元/件

慰撫金費用

|最高50,000元
  • 細則參照保險證明書

超額責任

|最高200萬元